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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征求意见 >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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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具体条文修改类意见 2008-01-23 09:26:44 IP:210.82.95.*  建议人:徐建川
单位: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展览部  联系电话:010-63345053
  内容: 第七条 申请国际展览会需提交的材料:中的(四)可行性分析报告,建议标注“首次举办提供”。
   
[3] 具体条文修改类意见 2008-01-21 10:47:56 IP:210.82.95.*  建议人:徐建川
单位: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展览部  联系电话:010-63345053
  内容:第八条 申请单位应在国际展览会开幕前一年不晚于6个月提交申请; 
第十五条 主办单位在承办国际展览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广告、宣传材应待批准后进行”。对每两年举办一届的展览会,一般都有在展会期间就开始宣传下届展会的做法。如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每逢单年4月主办的中国国际机床展览会,与世界上的欧洲机床展逢单年10月举办,美国芝加哥机床展和日本机床展每逢双年举办,已形成世界机床行业的四大机床展,各国都在对方展览会上进行宣传,这已成为惯例的做法。建议,将固定期2年以上(含2年)举办一届的展览会,可提前备案,先期宣传,最终批准的做法。
   
[2] 具体条文修改类意见 2008-01-18 14:06:28 IP:10.10.4.*  建议人:杨珊
单位:北京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65248763
  内容: 一、关于审批时限
我局建议将审批时限明确规定为二十个工作日,便于解释和计算,也可避免因法定节假日较长而造成的审批工作时间过短。
二、关于行政处罚规定
《办法》目前规定非常笼统,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因此,我局建议在规章中就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方式、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便于操作。
   
[1] 批评类意见 2008-01-14 18:38:48 IP:61.149.39.*  建议人:诸葛小菜
单位:中国  联系电话:010-84408888
  内容:不是取消展览会的审批了么?改由工商局备案的形式了么?怎么又来一个新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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