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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吕司长您好,欢迎您来商务部网站“司局长访谈”栏目做客,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2005-12-19 09: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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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各位网友,大家好! 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做客“司局长访谈”栏目,与大家就中国与亚洲国家经贸合作的情况进行交流,并回答各位提出的问题。 (2005-12-19 09: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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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请您首先介绍一下2005年亚洲地区政治经济形势和特点? (2005-12-19 09: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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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2005年亚洲地区形势的特点从政治上看是峰会多(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会议、APEC领导人会议、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贸易与投资峰会、东亚领导人系列峰会等)、热点问题多(伊朗核问题、朝鲜半岛六方会谈)、突发事件多(印度洋海啸、巴基斯坦地震、巴厘岛等恐怖袭击、禽流感疫情等)。谋合作、促合作、求发展成为本地区各国的基本政策取向,各国安全对话与合作增强,和平解决争端日益成为各方共识。
从经济上看,亚洲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势头,是世界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地区。东北亚、东南亚、南亚经济继续保持同步快速发展的局面,中国经济和印度经济的双引擎作用增强。
但是,亚洲经济结构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国际油价高企以及禽流感问题等使亚洲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的不确定性。 (2005-12-19 09: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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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中国与亚洲国家有着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目前,我国与亚洲国家在贸易、经济合作等方面现状如何? (2005-12-19 09: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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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亚洲司主管的26个国家都是我国的周边国家,我与亚洲国家的经贸合作是我国整体外经贸合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历来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亚洲国家和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
2004年,我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贸易额达3961.4亿美元,占我外贸总额的34.3%,其中出口1620.5亿美元,占27.3%,进口2340.9亿美元,占41.7%。我国十大贸易伙伴中,日本、韩国和东盟分别排名第三、第五和第六位。今年全年,我与亚洲国家双边贸易额预计将达到并超过4500亿美元。
今年1-10月,我与亚洲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额达到3825.8亿美元,占我外贸总额的33.3%,其中我国出口1623.9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26.4%,我国进口2202亿美元,占我进口总额的41.2%。与去年同期相比,进出口总额、出口和进口的增长20.0%、27.1%和15.3%。在我主要贸易伙伴当中,今年前10个月,中日双边贸易额达到1498.7亿美元,同比增长10.3%;中韩双边贸易额910.1亿美元,同比增长25.4%;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1052.4亿美元,同比增长24.4%。
2、亚洲国家和地区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来源地
2004年,亚洲国家对华直接投资合同外资金额314.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8.2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32.7%和18.5%。
今年1-9月,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对华实际投资分别达46.4亿美元、36.2亿美元和16.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5.7%、下降21.5%和增长7.6%。上述三国实际投资额占同期我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22.8%。 (2005-12-19 09: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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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3、亚洲国家是我国重要的技术引进来源地
2004年在我技术引进前10位国别中,日本、韩国、东盟分别位居第2、4和8位,占整体的三分之一强。今年1-9月,在我技术引进前10位国别中,日本、韩国、东盟分别居2、5和7位。
4、亚洲国家和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国外经济合作市场
2004年全年,我对亚洲国家开展国外经济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63.2亿美元,占我同期开展国外经济合作总额的29.6%。
2005年1-9月,我对亚洲国家开展外经济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50.5亿美元,占我同期开展国外经济合作总额的29%。
5、亚洲国家和地区是我国对外投资的重要目标市场
据商务部统计,2004年,我非金融类对亚洲国家投资金额合计达到2.6亿美元,占2004年我对外投资比重的7.1%。
2005年1-9月,我非金融类对亚洲国家投资金额达6.98亿美元,占同期我对外投资比重的2.3%。 (2005-12-19 0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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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今年我国与亚洲国家双边的高层互访十分频繁,进一步促进双边的经贸合作,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2005-12-19 09: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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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2005年是我与周边亚洲国家高层往来十分频繁的一年,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了朝鲜、韩国、蒙古、日本、越南、印尼、文莱、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亚洲15个国家,亚洲1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20多人次访华。通过高访,我与亚洲有关国家共签署了近百个双边经贸合作文件,确定了一大批新的重大合作项目和重点合作领域,达成了诸多新的战略合作共识,有力带动了双边经贸关系全面、深入、持续发展。 (2005-12-19 09: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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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东盟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请问 2005年中国-东盟经贸关系有什么新进展? (2005-12-19 09: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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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今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启动降税计划,自贸区建设进入实质阶段。10月,我们继续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博览会日益成为加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双向互动的有效平台。12月,东盟方在东盟系列领导人峰会上正式宣布中国成为东盟东部增长区的发展伙伴,可以说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正在进一步全面深入发展。 (2005-12-19 09: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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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05年中韩双边经贸合作中有哪些新的进展? (2005-12-19 09: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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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今年1-11月,中韩贸易额已经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1014.5亿美元,11月16日,韩国宣布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成为与我双边贸易额超过1000亿美元中第一个承认我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
中韩确定2000亿美元贸易发展目标。2005年11月胡锦涛主席和卢武铉总统宣布到2012年将两国贸易额提高到2000亿美元。为落实上述目标,商务部长薄熙来和韩产业资源部长官李熙范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贸易与投资发展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加强贸易救济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05-12-19 09: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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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05年商务部亚洲司负责的多双边经贸工作中主要有哪些新进展? (2005-12-19 09: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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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2005年在外交上可以说是亚洲年,我与大多数亚洲国家间高层互访十分频繁,有力促进了双边友好合作关系,带动多双边经贸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在双边工作中,我们积极落实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与一些国家共同规划在双边经贸合作战略,不断拓宽双边经贸合作领域。2005年完成《中印经贸合作五年规划》、《中韩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报告》。
同时,我们继续积极参与和推进亚洲区域合作。积极参与10+3框架下的一系列合作和会议,推动中韩自贸区民间联合研究启动,与巴基斯坦签署早期收获协议,组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和其他行业人员共100余人赴韩国大田参加了第五次泛黄海中日韩经济技术交流会议。 (2005-12-19 09: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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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中韩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报告》、《中印经贸合作五年规划》的有关情况。 (2005-12-19 0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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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中韩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报告》是根据2003年7月胡锦涛主席与来访的韩国总统卢武铉达成的共识和中韩<<联合声明>>的精神由中韩两国专家共同研究的成果。2004年商务部与韩外交通商部分别牵头成立了由官员和学者组成的联合研究小组,就中韩两国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2005年4月,商务部部长助理傅自应与韩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调整官洪宗渏签署了《中韩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报告》。
《报告》介绍了中韩经济贸易合作现状,分析了中韩扩大经贸合作的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提出了中韩经贸合作目标、原则和中韩贸易投资便利化5项措施,以及中韩两国经济合作的12个重点领域及具体方案,并提出了发展中韩经贸关系的政策建议。
胡锦涛主席11月访韩时发表《中韩联合公报》,对外宣布这一成果,在《报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两国领导人将两国贸易目标定为2012年达到2000亿美元。
关于《中印经贸合作五年规划》报告,也是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的成果。
2003年6月,温家宝总理与来华访问的印度时任总理瓦杰帕伊就成立联合经济研究小组共同制定中印经贸合作规划达成共识,并写入两国总理签署的《中印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宣言》。为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2004年3月,中印双方成立了中印全面经贸合作五年规划联合研究小组。经过一年的研究工作,2005年3月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印财政部秘书莫汗就联合研究内容达成一致,签署了《中印全面经贸合作五年规划》。
《规划》共分7章,即“中印经贸合作的背景”、“中印货物贸易”、“中印服务贸易”、“投资”、“其它领域的经济合作”、“关于建立中印区域贸易安排”和“发展中印经贸关系的建议”,全文约6万字。
2005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印期间,两国总理通过了《规划》。在访问期间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联合声明》提出“双方对联合研究小组的报告表示欢迎。两国总理责成部长级的中印经贸科技联合小组会议考虑并协调落实有关建议。” (2005-12-19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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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亚洲司职能中的“组织双边经贸混委会、联委会会议”的有关情况。 (2005-12-19 09: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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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俭】: 商务部牵头的双边经贸混合(联合)委员会是经国务院授权,由商务部代表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建立的政府间双边经贸会晤机制。商务部地区司承担相关双边经贸混合(联合)委员会会务工作,通过组织召开经贸混合(联合)委员会会议,就有关双边经贸问题进行谈判,处理双边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并代表政府签署有关文件。
为了加强商务部牵头的双边经贸混合(联合)委员会更好地发挥服务企业、服务公众的作用,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关系不断健康发展,在会议召开前商务部地区司将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并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上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有关部门、企业及公众在平时及会议召开前向商务部反映与有关国别在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经贸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商务部将积极通过双边经贸混合(联合)委员会推动问题的改善和解决。
目前,我与亚洲国家建立的政府间双边经贸磋商机制有30多个。2005年,我司组织与新加坡、泰国、印尼、巴基斯坦、缅甸、菲律宾、越南、孟加拉、尼泊尔、日本、韩国、朝鲜、蒙古、马尔代夫、土耳其等15个国家举行了双边经贸联委会或经贸定期磋商,上述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双边经贸合作中重大项目合作和重点问题的解决。 (2005-12-19 09: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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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亚洲司明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内容和设想。 (2005-12-19 09: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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