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English
首 页 国内动态 IPR国际 海外维权 境外展会 政府信息 企业报道 案例选登 保知指南 在线咨询 维权援助中心 法律法规库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在线咨询

请点击这里提交留言


1页共6105条 转到  页
留言编号

序号:[105] 留言编号:[403360] 留言分类:[其他]
 
您好:
我公司正在办理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事宜。按规定要求,已将备案申请、备案通知书及财务报表寄贵处。但10天前贵处电话告知,财务报表必须从贵网下载表格。目前我们始终没找到这个表格,希望能指导下载此表。谢谢!
新疆中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4.23
联系电话:13579921958李春华

单位:****** 姓名:****** 2012-04-23 17:41:00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本网站不提供此业务,请您核实在何处办理的著作权登记。

[本栏编辑] 2012-04-24 15:31:49

序号:[104] 留言编号:[403328] 留言分类:[著作权]
 
您好,我的毕业论文被以前学校的老师剽窃发表了,我导师也有份,我有之前的电子邮件的证据,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单位:****** 姓名:****** 2012-04-22 23:07:23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从地域管辖来看,著作权纠纷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权利人可以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本栏编辑] 2012-04-23 16:52:00

序号:[103] 留言编号:[402872] 留言分类:[专利]
 
请问ZL201020150379.1是不是广州海角康足宝鞋套机的专利号
单位:****** 姓名:****** 2012-04-18 17:28:29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您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相关专利检索,网址为:http://www.sipo.gov.cn/zljs/。

[本栏编辑] 2012-04-20 09:39:09

序号:[102] 留言编号:[402867] 留言分类:[商标]
 
我司商标申请日期比其他公司申请的早,为什么其他公司比我司提前进入公告期,类别为同意类别其中只有一个小群组不一样。这个要怎么办
北京微朗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王彪 2012-04-18 14:41:32  固定电话:010-52864653  移动电话:13488847899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您的问题请咨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本栏编辑] 2012-04-20 09:37:54

序号:[101] 留言编号:[402755] 留言分类:[商标]
 
您好,请问地方的名菜,指经过特殊煎炒的熟菜,其所需的原材料是一般的材料,这样的菜能否申请成为地理标志,谢谢!
单位:****** 姓名:****** 2012-04-17 13:16:29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天然物种等;人文因素是指原产地特有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等。
  地理标志的地域性非常强烈,不仅在于国家对其实施保护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样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来源地的生产者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
  如果您所说的名菜复合上述特征,可尝试进行相关申请,但注册人应为相关地理标志所在地的行业协会或相关政府机构。

[本栏编辑] 2012-04-18 09:37:06

序号:[100] 留言编号:[402754] 留言分类:[专利]
 
请问专利2006100314678今年应缴纳的年费是多少?
单位:****** 姓名:****** 2012-04-17 12:06:21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请您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信息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app.sipo.gov.cn:8080/sipo2008/searchfee/searchfee.jsp。

[本栏编辑] 2012-04-18 09:10:50

序号:[99] 留言编号:[402447] 留言分类:[其他]
 
我委托了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立信立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为申请专利和商标时,发现在帮我撰写文书需要一个月时间(协议约定15天),速度比较慢。其次,当我向他们索要发票时他们说要发票要另收费用。所以,我就不想交给他们代理了,并要求他们退款,但被告知如果要求退款只能退还四分之一的款项。现在我应该怎样做?谢谢!
单位:****** 姓名:****** 2012-04-14 17:34:32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您应当与对方签订过委托代理合同吧,如何处理应首先依据合同中的约定。

[本栏编辑] 2012-04-16 08:26:38

序号:[98] 留言编号:[402351] 留言分类:[商标]
 
我们取得了某国际品牌在国内的市场拓展的全权代理权,是否需要将该品牌的全部商标(包括中英文品牌名称等)在国内进行注册?
单位:****** 姓名:****** 2012-04-13 09:13:20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未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一般无法在中国境内获得商标保护。

[本栏编辑] 2012-04-13 10:05:07

序号:[97] 留言编号:[402323] 留言分类:[其他]
 
请问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情况的统计数据如何?中国海关没收侵权货物的数量和价值是多少?比2010年相比有何增减?
山西大学 赵子涛 2012-04-12 22:01:54  固定电话:0349-5021091  移动电话:18635257078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2011年1至10月份,全国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1.4万多起,涉及侵权货物7854万件。1995年至2010年,中国海关共查获侵权案件约12万起,扣留侵权货物价值24亿元人民币。

[本栏编辑] 2012-04-13 10:03:33

序号:[96] 留言编号:[402315] 留言分类:[著作权]
 
您好,我的一篇小说在国内一家杂志发表,但他们以涉嫌抄袭一部美剧《地穴传说》的第三集为由而拒绝支付稿费.在他们提供了那个视频后,我发现的确有一些相似的细节。但我的这篇小说是由一篇科学文章启发而构思的,文章链接如下:http://tech.qq.com/a/20090403/000251.htm另外我用的一下死亡表演的桥段也都是属于公有部分,以及“猫有九条命”这个话题都是公有部分。我该怎么办?另外我的那篇小说有13400字,也无法发送给您鉴定,有办法能给你发过去吗?感恩
单位:****** 姓名:****** 2012-04-12 17:18:09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您聘请律师协助您收集作品不侵权的证据,并与杂志社协商。如果杂志社仍旧不支付稿费,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如何认定抄袭,参见本网站:http://www.ipr.gov.cn/bzznarticle/iprzhinan/iprjjzn/jjznzzq/jjznzzqsfjj/200805/480102_1.html。

[本栏编辑] 2012-04-13 10:12:35

序号:[95] 留言编号:[402313] 留言分类:[专利]
 
专家老师:
您好,我的一个专利,有一个拍卖公司找我。想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页上登载它们拍卖该的消息,不知道是否可以?
单位:****** 姓名:****** 2012-04-12 17:06:05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政府网站不提供商业性服务或商业广告链接,请您联系商业性网站。

[本栏编辑] 2012-04-13 08:50:14

序号:[94] 留言编号:[402273] 留言分类:[著作权]
 
你好!请问出书时要保护版权及知识产权需要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15578164332
单位:****** 姓名:****** 2012-04-12 11:10:54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在我国,著作权(也即版权)适用的是自动产生原则,作品一旦完成,不论发表与否,权利人都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因此,作者拥有著作权不需要任何登记或注册之类的申请手续,但为了更好地证明权利归属,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该中心网址为http://www.ccopyright.com.cn/cpcc/index.jsp,附有详细的流程。

[本栏编辑] 2012-04-12 15:07:33

序号:[93] 留言编号:[402047] 留言分类:[专利]
 
你好,
我发明了一款机械类的产品想申请专利,
请问申请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大概得需要多少钱?专利能用多久批准?
谢谢!
联系电话:13225281341
单位:****** 姓名:****** 2012-04-09 17:38:00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流程有所区别,具体内容请参见专利法第三章。如果您对专利申请全无了解,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请。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询。

[本栏编辑] 2012-04-10 09:17:16

序号:[92] 留言编号:[401994] 留言分类:[专利]
 
您好,我想问一下,中国的对音乐知识产权的最新文件是那个呢?谢谢!!
单位:****** 姓名:****** 2012-04-09 10:19:13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您可关注国家版权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网址为:http://www.ncac.gov.cn/cms/html/309/3502/201203/740608.html。

[本栏编辑] 2012-04-09 14:29:57

序号:[91] 留言编号:[401989] 留言分类:[专利]
 
我有个文具专利,如果产品不注明是专利被侵权后对维权是否有影响?听说国外很多产品也不打专利,别人仿了,就去找生产企业麻烦。
单位:****** 姓名:****** 2012-04-09 09:33:07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新版的《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
  因此,是否在产品宣传或外包装上标注专利是权利人的自由,不是专利维权的先决条件。

[本栏编辑] 2012-04-09 14:23:28

序号:[90] 留言编号:[401909] 留言分类:[其他]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广告语可以不可以注册版权,别人用过的广告语可不可以拿过来用,谢谢。
单位:****** 姓名:****** 2012-04-07 09:47:00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一般而言,作者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才具有独创性。内容如果过于简短或常见,很难判定具有独创性,一般难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如果您认为该广告语内容确实具有独创性,可以尝试进行版权登记。在我国,著作权(也即版权)适用的是自动产生原则,作品一旦完成,不论发表与否,权利人都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因此,作者拥有著作权不需要任何登记或注册之类的申请手续。为了更好地证明权利归属,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但登记并不具有强制性。
  同样,您是否可使用他人的广告语,要看该广告语是否具有独创性以致能够获得著作权的保护。此外,如果您使用该广告语后造成您的产品与对方产品相互混淆的后果,您可能侵权,对方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本栏编辑] 2012-04-10 09:29:01

序号:[89] 留言编号:[401869] 留言分类:[其他]
 
http://www.meirubao.com/?=lm_3

请问这个网址里面的产品是合格的吗?是经过你们那边证实的吗?
单位:****** 姓名:****** 2012-04-06 16:34:22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该网站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也不负责查实产品质量。您的问题请咨询相关工商及质检部门。

[本栏编辑] 2012-04-09 08:42:57

序号:[88] 留言编号:[401847] 留言分类:[其他]
 
请问如何联系您们网站的工作人员,打网站上的电话总是没人接听的,希望能给个联系方式哈
单位:****** 姓名:****** 2012-04-06 11:37:45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网站法律咨询服务电话:010-67801012或010-51651200-602。

[本栏编辑] 2012-04-06 15:19:57

序号:[87] 留言编号:[401792] 留言分类:[专利]
 
我利用人气动漫制作桌游?这样算不算侵权
单位:****** 姓名:****** 2012-04-06 06:33:00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如果您使用了该动漫的人物形象、背景画面、音乐等等,需要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本栏编辑] 2012-04-06 14:47:03

序号:[86] 留言编号:[401755] 留言分类:[专利]
 
我司要开发1套软件预申请程序和设计专利是否可以申请
单位:****** 姓名:****** 2012-04-05 15:13:05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咨询服务!
  软件在我国一般通过著作权加以保护,不能申请专利。

[本栏编辑] 2012-04-06 14:44:20


1页共6105条 转到  页
留言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