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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跨境换股是否需要商务部审批以及外资并购审批问题
1、A股上市公司为收购港股上市公司(开曼公司)的部分股权,支付对价为港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含中资股东及境外股东)增发A股股份,是否构成跨境换股?是否需要商务部审批? 2、针对商务部此前的咨询回复,“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取消了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审批,但并购行为应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关于交易对价、支付期限、跨境换股等要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相关部门均可依照相关规定对并购交易进行监管。”是否可以直接理解为跨境换股不需要商务部审批,其他事项需要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要求?例如关于支付期限,是否仍需在3个月内支付完成?交易对价是否仍需参考评估值?如企业历史期间存在未遵守前述规定的情形,是否会有处罚?
答复信息
2025-03-03
构成跨境换股交易,应当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外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