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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941
2024-04-09
跨境换股商务部审批
《外商投资法》施行后,《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四章规定的“外国投资者(非上市公司)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情形是否无需再履行商务部的审批程序了?
答复信息
2024-04-15
按照“公众留言处理程序”,我们将就您的留言与商务部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收到反馈后将及时在[710941]号留言的答复中进行通知。敬请留意。
通知:现将商务部相关部门的答复意见转述如下:
2020年《外商投资法》施行后,商务主管部门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进行审批、备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当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除审批程序条款外的其他要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联合发布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均可依照相关规定对并购交易进行监管。
外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