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留言
留言详情
710097
2023-12-29
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的工商执照是否应当亮照?
领导好,目前在各大跨境电商平台上销售境外药品的销售主体基本都会亮出一张香港药牌,而有意不亮其境内代理人的工商执照。香港药牌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跨境电商(譬如前指药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向境内销售关境或者国境外的药品,是否可以免挂其境内代理人的工商执照执照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依照《电子商务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三)境内服务商1.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向海关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并办理注册登记、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以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都要求在我国境内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均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以避免出现监管不到、追责不了和民事纠纷维权困难等情况。而现在一众代办境外执照的掮客却大肆宣传:“跨境电商平台可以不亮境内代理人执照,使用境外执照与境内消费者发生交易纠纷不用负任何责任。”跨境电商平台仅要求其入住跨境电商企业亮照香港药牌单一执照这一行为是否违法?是否真如代办境外执照的掮客所说的那样可以免责?我想商务部领导应该不会对本人的问题不置可否,在这里还请领导给出明确回复。另,亮照香港药牌的跨境电商企业如果触犯境内的法律,应当归属哪一具体行政部门实际管辖?
答复信息
2023-12-29
按照“公众留言处理程序”,我们将就您的留言与商务部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收到反馈后将及时在[710097]号留言的答复中进行通知。敬请留意。
通知:现将商务部相关职能部门的答复意见转述如下: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我部负责牵头制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具体监管工作由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留言反映的“跨境电商平台可以不亮境内代理人执照”有关言论,属个别从业人员自行声称,并非现有监管政策要求。关于跨境电商企业是否需要亮明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可能涉及的违法违规责任,建议咨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财务司